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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帮当事人追回货款本金1400万、利息150万

来源:深圳追债网 作者:深圳追债网 时间:2016-11-18

【审理法院】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委托代理人】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李源律师

 

【案情简介】

       本案原告是深圳某供应链公司,被告是沈阳某上市公司。原被告与广州某科技公司共同签署了《三方供货协议》,约定了相关的业务合作事宜。被告与原告签订了多份采购订单,分多次向原告采购主板及附属产品,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4,690,487.10元,按约定被告应在该订单货物交货后的“下下个月15日”前现付款。原告已经按约定交付全部货物也经被告确认收货。但被告却没有按约定还款,原告多次催讨无果,遂委托李源律师代理本案。

【承办过程】

        李源律师接受委托后,细心研究了案件,确定了本案的诉讼策略:先向被告发送律师函,尝试去沈阳跟被告催收,最后提起诉讼。在催收的过程中,被告以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向原告先偿还了货款本金1460万元,随后在原告立案前,被告又支付了剩余本金90487.1元。剩下利息及违约金部分,被告便不愿意再支付,至此李源律师以其多年的催收经验感知到这部分利息通过催收方式要回的可能性较小,便迅速准备立案材料及申请保全材料,从深圳飞至沈阳立案。因被告是上市公司,同时原告又已经查封了被告的财产,被告当庭表示欠款属实,愿意调解。李源律师回深圳跟委托人全面沟通过后,综合考虑委托人的利益,与被告达成调解后,最终为委托人收回了150万的违约金及利息,委托人对此感到十分满意。

 

【审判结果】

       双方调解结案。以下是本案调解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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