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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决胜诉但未执行到位

来源:深圳追债网 作者:李源 时间:2017-07-21

  【审理法院】

  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委托代理人】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李源律师团队

  【案情简介】

  基本案情介绍

  山东X轮胎厂与深圳X供应链公司2013年签订了一份《供应链服务协议》,约定供应链公司代理轮胎厂采购橡胶,由供应链公司代理进口、代垫货款税款等。轮胎厂先向供应链公司支付代采货物20%的保证金,按协议约定时间(从付款之日起75天内)轮胎厂支付货款、税款、代理服务费等。

  为了取得供应链公司的信任签订合同,轮胎厂提供了13个公司和个人为其作担保,担保人为履行协议所欠所有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并提供了资产清单签署了《保证协议》。

  上述合同签署后, 轮胎厂与供应链公司先后履行了如下订单:

  1、2014年轮胎厂委托供应链公司采购橡胶1600多吨,价值约合人民币4000万元。支付采购金额20%的保证金,轮胎厂在收到代采橡胶原料后,也能够按协议约定支付相应的货款。

  2、2015年轮胎厂以轮胎销售旺季来临和需要生产备货为由,忽然加大采购量,委托采购橡胶5500多吨,价值约合人民币9000万元,支付采购货物金额20%的保证金(约1800多万元)外,所有剩余货款均未支付,共欠供应链公司货款约合人民币7000多万元。

  合作期间,为打消供应链公司的顾虑,轮胎厂曾邀请供应链公司派人考察其工厂,故意安排工厂加派工人进行生产,制造出一片欣欣向荣的生产景象,仓库成品轮胎库存充足,生产的轮胎均整齐的摆放在公司仓库。

  1、提供虚假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骗取供应链公司与其签订供应链协议,工商执照注册资本高达一个多亿,虚假的资产负债表,证明其资产负债率只有40%多。但后来我们发现,但其与供应链公司签订合同时已经负债累累,资不抵债。

  2、提供了没有担保能力的担保人和没有担保价值的财产。担保人提供的财产清单中的财产基本在订立合同时已经抵押给银行或其他第三人或被第三人查封。

 

  该案涉及金额巨大李源律师团队结合本案情况推进,多角度全方位与十几个担保人谈判,与山东当地政府协调最终裁决我方胜诉。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应归还近一亿一千万元,但目前该案未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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