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 业务专长 > 企业法律顾问

申请执行应向人民法院提交文件和证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9-20

  经过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仲裁机构裁决之后,对方还是不可履行义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哪些文件和证件? 具体内容有哪些呢?下文为您解答!

   (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申请执行人书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 人民法院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制作笔录, 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外国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中文申请执行书。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司法协助条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条约规定办理。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申请执行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应当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公证机关公证的仲裁裁决书中文本。

  (6)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7)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 上一篇:怎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下一篇:有哪些民事执行前财产保全申请指南
  • 延展阅读

    Extended reading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