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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首例高报出口货物价格骗税案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3-16

        核心内容:近日,广州查获广东省首例高报价格出口骗税案,该案已经经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

  随着国税、公安、海关三部门调查的逐步深入,近日,广州一宗高报出口货物价格骗取出口退税案逐渐浮出水面。

  广州市国税局表示,海关部门发现广州LC机电制造有限公司的电动车商品申报价格高于实际同类商品国内零售价达3倍。后经广州市国税局南区稽查局深入开展风险排查,发现LC公司有商品出口额短期剧增、企业人数与规模不匹配等众多典型骗税疑点特征。

  LC公司是具有出口退税资格的生产企业,生产并销售电动车产品,该公司设置内、外两套账隐瞒真实经营情况,通过高报出口货物价格,伪造、签订虚假买卖合同等手段,自营出口以及借道外贸公司出口电动自行车,将隐瞒内销收入的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转嫁给出口货物,从而多取得出口退税款。其中大量资金通过“离岸账户”“地下钱庄”等方式进行运作,实现高报出口价格部分的外汇核销,违法手段十分隐秘。

  近期,该案经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认定涉案企业LC公司以高报出口货物价格、伪造虚假买卖合同等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900多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对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分别判处3年至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900多万元。据悉,该案是广东省首例高报出口货物价格骗税案。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最高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来源:南方日报  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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