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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有风险,这些事项你要注意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4-29

  以公司名义借款,逃避个人还款责任,这些事时有发生,债务人的这种行为无疑增加了债权人的风险,那债权人在借款时应该注意些什么,才能减小自己的借贷风险呢?下文将为你详细介绍。

  案件回放:

  三乡居民陈某借了10万元给邻居张某,张某在一个商铺打工,在书写借条时以商铺的名义出借款项,盖的是商铺的公章,注明经手人为张某。后张某多时未还款,被陈某起诉至法院。而当时该商铺已停业多时,商铺的实际业主也无偿还能力。张某在法庭上抗辩称,借款是商铺的法人行为,还款责任应由商铺承担,自己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法官评点:

  本案中,张某以商铺的名义借款,逃避自己的还款责任,导致陈某的诉讼风险增大。

  找法网小编提醒:

  案中的陈某由于不懂的借贷关系中的法律风险,置自己于风险之中,所以小编不得不提醒各位,在民间借贷中,这些事项你都要注意了:

  (一)注意借款人的信誉和偿还能力。首先要看对方的固定资产、经济收入等情况,判断其是否具备偿还能力;二要看对方平时为人怎样,信誉如何,如果借款人有借钱不还的经历,就要坚决拒绝。不要因为赚取利息或者不好意思拒绝而盲目借款给别人,不然最终吃亏的是自己。

  (二)借贷关系的确立必须要有借款合同或借据。不要顾及人情、关系等因素,一定要让借款人当面写清合同或借据,并写明借款人、借款金额、用途、利率和还款时间等内容,签字画押,双方各执一份,妥善保存。

  (三)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应合法对于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赌博、贩毒吸毒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国家法律不予保护。俗话说,君子聚财,取之有道。在借款时,切莫只看个人私利,把钱借给违法乱纪之人。

  (四)借款利率应合理合法。民间借贷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规定》以24%、36%两个具体数字划了“两线三区”:第一条线是民事法律应予保护的固定利率为年利率的24%,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第二条线是年利率的36%以上的借贷合同为无效,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五)对于比较大的款项,应履行担保和抵押手续为了保险起见,对于大额借款最好由借款人找有一定经济实力的担保人或担保单位,必要时还可以让借款人以存单、债券、机动车、房产等个人财产作抵押,并完善担保或抵押手续。这样,借款人万一出现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可以向保证人追索借款或合法地以抵押物抵偿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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