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 业务专长 > 经济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要如何延长诉讼时效?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10-24

  摘要: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一旦超过诉讼时效,诉讼请求就难以实现,那么在民间借贷中要如何延长诉讼时效呢?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1、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

  与债务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或协议。这样诉讼时效从还款计划的履行期限届满时起再开始计算,就可以延长即将过去的诉讼时效。

  2、与债务人对账并签章确认

  记住对账要双方签字或盖章,包括对账的过程(邮件来往等)。既便于诉讼又能延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从对账之日起再开始计算。

  3、起草与债务人清欠会谈纪要

  对于一时还不上债的单位,采用这种方法,既不伤和气,又能掌握清欠的主动权,也能引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4、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担保

  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追加担保,并保证在一定期限内还款,逾期不还,由担保人偿还。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从还债期限届满之日起重新计算。

  5、找第三方证明曾催讨债务

  找第三方证明曾问债务人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从主张权利之日起重新计算。该证据并非直接证据,故建议和其他证据结合使用。

  6、保留催讨债务的各种证据

  如请求清偿债务时出行的车票、住宿发票、信函、电报等,证明一直在主张权利。

  7、每次清欠,尽量要求债务人支付路费

  支付的路费从欠款中扣除,这样也可使债权人的诉讼时效得到延长。

  8、提起诉讼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原诉讼时效中断。

  9、让债务人同意履行

  债务人对债权表示承认、请求延期履行、提供担保、支付利息等都被视为同意履行义务。要求债务人立字据、签订清偿债务的协议或制备忘录。债务人不愿立字据的,可邀请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或有关单位见证,保存债务人同意履行的电话记录、录音磁带、信件、电报和电传等。未经对方允许的偷录证据,亦可作为有效证据。

  10、通过非诉讼方式主张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有关单位提出主张权利的请求,从提出请求时起,诉讼时效中断。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诉讼时效时间即重新计算;如调解达成协议,义务人未按协议规定期限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就从履行期限届满时重新计算。此外,债务人向仲裁机关或有关主管机关主张权利的,也可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 上一篇:如何正确计算民间借贷逾期利率?
  • 下一篇:民间借贷的合同效力要如何认定?
  • 延展阅读

    Extended reading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