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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未按约定使用借款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作者: 时间:2016-09-05

  摘要信用时代个人向银行借款的情形也越来越多,很多债务人也开始重视签订合同,到底该如何签订银行借款合同呢?签订借款合同时,当事人都会约定借款用途,如果债务人未按约定试用借款怎么办呢?

  一、如何签订银行借款合同

  1、借款人需要明确借款用途。

  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关系到银行的风险以及审核是否通过,借款人应在合同上注明借款用途并且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这样可以使银行以及担保人知道借款的真实用途,对保护担保人的权益而言更为公平。

  2、签订合同后要注意履行方式。

  在实践中,提前还贷的现象越来越多,而是否同意借款人提前还贷银行可以根据贷款的具体情况来决定。贷款行向借款人收取补偿金是一个总体原则,根据单贷款质的不同以及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可予以适当减免。

  二、债务人未按约定使用借款怎么办

  借款人在收到借款后,在其依照合同承担的义务中包括一项是:借款人应当接受贷款人的用款监督,按照合同约定的目的使用借款。就是说,如果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时,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此项借款的用途,那么借款人的借款必须是基于此目的使用,不得挪为其他用途。贷款人对于借款人的借款用途有监督的权利,贷款人发现借款人将借款用于合同以外的目的的,可以行使以下权利:

  1、停止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2、提前收回借款;

  3、解除与借款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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