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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作者: 时间:2016-09-02

  摘要银行贷款有利息的规定,民间借贷中当事人同样可以对利息进行约定。不过,民间借贷当事人对利息的约定并不是绝对自由的,具体来说,民间借贷怎么约定利息呢?民间借贷中如果约定了利息,债权人则可向债务人主张利息。不过,如果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怎么办呢?

  一、民间借贷怎么约定利息?

  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最易产生矛盾的是利息。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

  (1)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2)当事人约定了利率标准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其利率标准。

  (3)在有息借贷中,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即不得搞高利贷。

  (4)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5)当事人因借贷外币、台币等发生纠纷的,出借人要求以同类货币偿还的,可以准许。借款人确无同类货币的,可以参照偿还时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偿还。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可以参照中国银行的外币储蓄利率计息。

  二、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怎么办?

  我国《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这里的不支付利息是指在约定期限内或无约定期限时,借款权利人催告并主张利息前,借款不支利息。

  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按照上述规定,定期无息贷款逾期还款出借人没有主张利息,或不定期无息借贷虽已催告但未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利息,反之,则应支付逾期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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