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债权人转让债权给第三人,应当通知债务人,如果未尽通知义务,债权转让就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那么债权转让通知的法律意义是什么呢?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又有哪些?
一、债权转让通知的法律意义是什么
1、向债务人示明债权转让的事实,确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对象由债权出让人变为债权受让人,将债权出让人从原债权债务法律关系中剥离,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2、如果通知的内容中包含了“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意思表示”的话,通知还能起到诉讼时效中断的作用。
如果未尽通知义务,则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有以下含义:
(1)未尽通知义务,不影响债权转让合同的成立生效。
(2)未尽通知义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对象仍未原债权人。
二、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有哪些
1、口头通知
需要注意的是,如债务人拒绝承认接受过口头通知,而债权人又缺少其他证据证明已经进行了口头通知,则很有可能承担被认定为未履行通知义务的风险。
2、书面送达
(1)债权出让人自行送达的,应当由债务人在通知书上盖章。盖章行为表示对债权转让事宜已收到通知并知悉,证明通知行为使得债权转让最债务人生效;
(2)通过邮寄送达通知的,应当在快递单物品栏内注明“与XX的xx元债权转让通知”,保留快递单副本,并在快递公司官网打印邮递记录,证明债权转让通知已经被签收。
(3)不建议使用传真方式送达通知书,现有技术难以证明某一时间节点所传真的内容,如对方主张所传真内容并非债权转让通知书,则我方难以举证债权人已经履行了通知义务。
3、短信通知
短信通知应当确定接收短信的号码的所有人系债务人本身,必要时可在合同中注明联系方式,还要注意短信记录的保存,避免因记录删除而承担举证风险。
4、邮件通知
同短信一样,邮件也需要确认收件人的身份是否是债务人。身份的确定可以通过书面约定联系方式来确定,没有书面约定的,则可以根据名片上的联系方式或是否是公司企业邮箱来确定。
5、公告送达
公告通知在债权转让通知中适用的较少,一般适用于法律文书送达、证件遗失、票据事宜。
6、诉讼通知
诉讼通知是在起诉时才通知对方债权转让事宜,且是通过法院通知对方履行债务。
债务人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需要提前知道债务转移的注意事项,满足法定条件才能有效地转移债务,那么债务转移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债务转移的方式有哪些?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债务转移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债务的可转让性
当事人之间转让的债务必须具有可转让性,否则达成的协议将无效。依据法律的规定、债务性质或是按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务,不得转移。
2、债务转移的内容
债务转移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债务人将全部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第三人将取代债务人,债务由第三人全部承担;二是债务人将部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则是由债务人和第三人共同承担。因此,债务的全部转移和债务的部分转移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为了避免争议,在债务转移协议中必须约定清楚债务是全部转移还是部分转移。
3、债务转移须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转移有可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所以债务转移必须经债权人同意。未经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无效。债权人可以拒绝第三人的债务履行, 同时因此不履行或迟延履行的,债权人可以追究债务人责任。作为债权人,为了预防欺诈,保障自己的权益,应先了解第三方的基本情况,如社会信誉、财务情况等来确定第三方的履行债务能力。
二、债务转移的方式有哪些
债务转移,必须由当事人达成协议,依其订立的债务转移方式有以下几种:
1、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债务转移协议,经债权人的同意;
2、债权人与第三人达成债务转移协议,经债务人同意;
3、债务人、债权人及第三人共同达成债务转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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